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教育部、公安部、人事部、勞動與社會保障部《關于切實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就業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系今年畢業生工作的實際,制定我系2018年畢業生就業工作制度。
第二條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把高校畢業生就業擺在就業工作首位,以實施就業創業促進計劃為抓手,突出創業引領、基層成長兩大方向,強化政策落實、服務保障、權益維護,千方百計拓展多元化就業渠道,確保高校畢業生就業水平總體穩定、就業局勢基本平穩。
第三條 本著高起點、高目標、高標準的要求,建立一套規范化、制度化、專業化的畢業生就業推薦和就業指導工作機制;在總結歷屆畢業生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發揮優勢,尋找不足,認真分析和解決就業指導工作中暴露的突出問題,進一步完善、規范就業指導工作機制和規章制度,積極開展2018屆畢業生就業預訂工作。確保就業率穩中有升,就業工作有序進行,力爭2018屆畢業生年底就業率在達到學院目標考核要求的基礎上再上一個新臺階,實現就業質量和畢業生滿意度雙提高。
第四條 系部成立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由系黨總支書記劉安婕擔任組長,系副主任汪思曼、系副主任岳朝暉擔任副組長,實行系部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集中領導,全面指導學生就業工作并做到及時、到位。系部把對畢業生就業工作的考核納入教育教學的整體考核評估體系中。
第五條 就業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職責集中時間和精力抓好畢業生的就業工作,動員全系教職工全員參與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深入各班級了解學生思想動態和就業進展情況,做好畢業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時研究和解決畢業生就業工作中出現的困難和重大問題,確保我系畢業就業率名列前茅;加強畢業生就業跟蹤服務,確保就業質量。
第五章 就業指導與畢業教育
第六條 就業領導小組負有對畢業生進行就業指導與教育的責任。通過就業指導與教育,幫助畢業生了解國家的就業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擇業觀;讓學生了解就業形勢、各行業狀況及對畢業生的要求,樹立根據社會需要就業、到基層創業的思想,主動到祖國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業。
第七條 就業指導與畢業教育相結合、滲透,提高畢業生的思想素質。在畢業生鑒定中要對學生的德、智、體諸方面的情況及擇業過程中的具體表現做出實事求是的評價。
第八條 畢業生應積極參加學院安排的畢業生就業指導教育活動,不斷完善和提高自身素質。
第六章 《就業協議書》的簽定:
(一)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達成協議;
(二)由畢業生本人填寫教育廳印制的《就業協議書》(一式四份)
(三)用人單位經辦人在相應的欄目中簽字、蓋章;主管部門經辦人在相應的欄目中簽字、蓋章。雙方應約定好協議條款;
(四)畢業生持《就業協議書》到系就業指導老師處進行登記;
(五)生效后的《就業協議書》分別由學生本人送用人單位一份,學院留一份,大學生就業中心留存一份,學生本人一份。
第七章 就業紀律
第十條 畢業生就業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影響深遠的工作,全體就業工作人員要堅持原則、嚴于律己、秉公辦事,切實為畢業生和用人單位服務;凡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擾亂畢業生就業秩序者,由有關部門嚴肅查處。